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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婚前夜,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,作者貌美如华把人物、场景写活了,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,小说主人公是沈斯言陆知微,《新婚前夜,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》这本现代言情 小说目前已完结,最新章节第128章 十年(大结局),写了302122字!这本书又名《新婚前夜,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》。

一、作品简介

看小说一定不要错过貌美如华写的《新婚前夜,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》,主角是沈斯言陆知微。主要讲述了:不仅如此,沈斯言还说:“不要试图蒙混过关,我会检查。错一个字,就罚你重写一百遍。”陆知微眨了眨眼睛,终是没忍住,大胆地质问沈斯言:“你怎么检查?”她就差没直接说:你一个瞎子,你狗屁都看不见,你拿什么检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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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书友评论

挺喜欢的 重生文 男主和女主在十几岁情窦初开时在国外相遇 喜欢上了对方 后女主因为看到亲人因外交官的身份在国外暴乱时被杀害示众 大受刺激 回国被催眠了忘了国外的记忆 后来交了男友(是男主的死对头) 男主也因此萎靡不振(前世) 女主重生发现男友真面目(不过这男友是真的喜欢女主 只不过认为利益大于爱) 找到男主 和男主结婚 后来又喜欢上了男主(不过感觉这个女主这次喜欢上男主的感情线就不太自然 个人不太喜欢) 女主还有个双胞胎姐姐(最后死了)害女主 想代替女主(因为喜欢上了女主男友)我最喜欢的就是男女主在国外的那段经历 作者描写了男主虽然失明但漂亮的绿色眼睛 像那啥(我忘了)一样 就是说很好看 女主也有因为这个的缘故被男主吸引 后来两个人互生情愫 感觉就挺自然 挺喜欢这段经历的 其他剧情其实也比较老套

“他是神仙黑暗的盲人,寻不到光,给不了她需要的光照。瞎子甘愿在黑暗中沉沦,只愿他的玫瑰能得到光照跟灌溉。”
“你就像是天上的老鹰,而她,是你领地里的小白兔。”
“你错了。我啊,就是那头被驯服的鹰。”
——沈斯言

男主真惨,本来是天之骄子,结果意外导致失明,女主主动撩拨偷吻又给了成年就在一起的承诺,结果被催眠后只失去跟男主在一起这段时间的记忆,男主想等她成年再去找她,结果女主在17岁时爱上男主最痛恨的死敌私生子弟弟,为了女主的幸福,男主放弃了复仇放过死敌放弃了身份自我放逐直接摆烂,还要打听女主的情况,听到的都是女主跟死敌恩恩爱爱的消息,哪怕心如刀绞,还是继续关注女主。。。。。。
女主跟死敌恩恩爱爱六年,除了最后一步上床,做尽了恩爱情侣卿卿我我的事,跟男主在一起也延续着她跟死敌的日常,比如在病床前说的“我会一直陪着你”,做的事说的话都跟与死敌在一起时一模一样,死敌就是这么认出她的。。。。。。膈应死了,虽然重生文大部分都是这样的套路,女主前世都是爱渣男当舔狗最后死了才悔恨,嗯,所以我现在连看重生文都要挑那种前世也爱男主,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没表白没在一起,或者跟渣男很纯洁的那种

怎么说呢,挺好的,遇到我喜欢的男主和女主,看到男二想要霸王硬上弓的时候,我超级生气!!!那个时候我都想好小作文给作者了!后面我才耐心看看,发现没有,虽然剧情挺短,而且男主妈妈抱错人这个我觉得不是很完美,希望作者再接再厉吧!

真的很感人,斯言和知微尝尽世间万苦,是沈斯言走到顶峰却失明,是他暗自动心但对方将他遗忘,是他看着爱人依偎在私生子弟弟怀中叫他大哥…也是陆知微轰轰烈烈爱的人将利益置于顶,是孪生姐姐亲手害死了自己,是爱了人却将他遗忘…苦尽才甘来,看到的最让我共情的一本了,作者写的真的很好,对人物的性格描写也很细腻,谢谢作者让我读到这么好的作品,希望知微和斯言在他们的世界永远相爱相守

三、作品赏析

不仅如此,沈斯言还说:“不要试图蒙混过关,我会检查。错一个字,就罚你重写一百遍。”

陆知微眨了眨眼睛,终是没忍住,大胆地质问沈斯言:“你怎么检查?”

她就差没直接说:你一个瞎子,你狗屁都看不见,你拿什么检查?

鲜少有人敢如此直白大胆地提醒沈斯言,他是个瞎子的事实。谁跟他说话,不都得斟酌揣摩,生怕说错了话就会惹怒了他?

手背上的泪痕早就干了,但沈斯言却觉得那块皮肤还有些烫人。他笑话陆知微说:“先前你还怕得直落泪,这就不怕我了?”该说这女人情绪调节能力强,还是心大?

陆知微面红耳赤,支支吾吾地辩解:“你那样对我,我能不怕吗?”

想到之前沈斯言声称要为她做检查的事,陆知微心里便起了埋怨之心。

她目光复杂地望着沈斯言,鼓足了勇气,这才开口对沈斯言说:“沈先生,我知道你足智多谋,沈锦年本就不是你的对手。与我合作对你而言是可有可无的事,是我需要你的帮助。我有求于你,但这并不代表我在你这里就没了人权。”

“我说要嫁你,也是诚意十足的。我无法骗你,说我不爱沈锦年了。毕竟我与他真心实意地谈了六年,他原本是我认定的结婚对象,是我未来的丈夫。纵然我已经决定不再爱他,但这份爱,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彻底清除的。”

说完,见沈斯言神情平静,陆知微也猜不出他是开心,还是生气。

但话已经放出来了,陆知微索性趁着这个机会,跟沈斯言表明她的态度。

陆知微说:“沈先生,我既然决定跟你成婚,就绝对不会背叛你,辜负你。往后,我会将你当做我的丈夫,尊敬你,维护你。那么,也请沈先生能给我一个女人和妻子应有的尊重。”

陆知微又捏紧手里的狼毫笔,她咬着贝齿,抛掉女生的羞耻心,不卑不亢地说:“你要验证我的清白,这无可厚非。但我希望检查的地点是在床上,也希望检查的工作不是手指,而是…你。”

一个未婚的小姑娘,得鼓起全部的勇气,才能对一个男人说出这般露骨的话。

沈斯年沉默不语,像是将她的话听进去了,又像是没有听见。

陆知微见他迟迟不做声,便有些气馁。

罢了。

这狗瞎子是个薄情寡义的男人,自己是上赶着倒贴的玩意儿,也不能指望他能像个绅士一样对待自己。

倏然,佛堂里响起沈斯言严肃而又认真的回答:“可以。”

陆知微呼吸略慢一拍。

她当然希望沈斯言能将她当个人看待,而不是一个主动贴上来的‘玩意儿’。但她没有想到沈斯言真会听取她的提议,思考她的处境。

这让陆知微对沈斯言稍稍有些改观了。

陆知微这才沉下心来,认真地打量起她未来的丈夫。

据说沈斯言的母亲是英国人,还是一名物理教授,是个非常有学识的异国美人。

沈斯言便有着一头深棕色稍稍偏长的短发,他眉色略淡,眉形微弯,碧绿色的双眸镶嵌在一对凤眼中,尽显潋滟风华。

沈斯言就像是雨后初歇的江南烟雨,不张扬,不喧嚣。

陆知微一时间看得有些出神。

沈斯言看不见,但他却能敏锐地察觉到别人停留在他身上的目光。

这女人盯着他看了许久,也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沈斯言微微抬头,‘望着’陆知微所在的方向,讥讽地说:“不要仗着我眼睛瞎,看不见,就对着我流口水。”沈斯言态度坚定地说:“我这人,对美色不感兴趣。”

陆知微尴尬得都能用脚指头抠出一个洞了。

我呸!

老娘对你才不感兴趣了,看你还不如脱了衣服对着镜子看我自己!

就在这时,一道沉稳的脚步声,穿过屋外的院子朝他们走来。陆知微回头朝客厅外面望去,就看到一双穿着黑色手工布鞋的脚走了进来。

来人个头很高,穿着款式常见的宽松T恤和黑色长裤。

他手里握着一个文件袋,露在短袖外的手臂肌肉虬结,一看就很有男子气概。

但长得很普通。

这人进屋后,见到不该出现在这里的陆知微,有些错愕。他盯着陆知微多看了几眼,这才走向沈斯言。

男人又黑又壮,挨着沈斯言站在一起,有了参照物作对比,陆知微顿觉沈斯言长得顺眼些了。

“沈先生,您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。”那男子将文件袋打开,将一堆东西放到沈斯言的面前。

“嗯。”沈斯言没去触碰那些东西,而是朝陆知微指了指,说:“乔发财,是我的生活助理。”

愣了愣,陆知微这才明白沈斯言是在跟她介绍这个陌生男子的身份。

陆知微惊异地看向男子,没忍住,诧异地问了句:“乔发财是你的真名吗?”

乔发财点点头,“是真名。”

他早已习惯了因名字被人多问几句的待遇。

沈斯言突然又说:“叫她太太。”

一声‘太太’,羞红了陆知微的脸颊,也听愣了身旁的黑高个男人。

刚才一进屋,乔发财便认出屋内这姑娘是陆家的小姐了。就是不知道她到底是陆家的二小姐,还是三小姐。

不过他听说,陆家两个小姐出车祸坠河了,被成功救上岸的是三小姐,二小姐则被江水冲去了下游,生死不知。

那么眼前这姑娘,十有八九就是陆家二小姐了。

乔发财是沈斯言身边唯一的助手,他太清楚沈斯言的生活细节了。据他所知,在此之前那,老板跟陆知雅都没见过面。

陆家二小姐突然就成了他们老板的太太,这里面肯定藏着故事。

沈锦年要娶沈家三小姐,老板便要娶沈家二小姐。老板终于决定不当咸鱼不摆烂,要夺回沈家大权了?

思及此,乔发财眼眶微热,内心一阵激动。

老板,你终于支棱起来了。

“太太。”乔发财这声太太喊得别扭。

“嗯。”陆知微这声回答也很别扭。

见老板没有别的事吩咐自己去做,乔发财便打算告辞。

沈斯言捏着桌上那堆证件,突然说:“发财,记住,太太叫做乔夏薇,是你小时候在孤儿院认识的妹妹。”

乔发财一愣。

但他没有多问,应了声知道了,就走了。

小说《新婚前夜,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》试读结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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