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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《农门状元路》是作者“鱼素”的精选作品之一,剧情围绕主人公沈青云的经历展开,目前连载中,更新了622966字,最新章节第294章 登基大典,小编非常喜欢这本书,爱看穿越类型小说的读者朋友们无脑冲吧!这本书又名《科举:儿啊,光宗耀祖全靠你了》。

一、作品简介

如果你喜欢看小说,一定不要错过鱼素的一本书《农门状元路》,主角是沈青云。主要讲述了:沈青云甩掉脑海中那些杂乱的念头,对着张秀才行礼,道:“多谢夫子,青云这个名字我很喜欢。”这么小的一个人,一副严肃的样子,让张秀才觉得好笑。张秀才扶起他。“准备好上课需要用的笔墨纸砚,书籍的话暂时不用买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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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书友评论

这本书就要完结了,感谢各位读者书友们的支持和鼓励,感谢一直陪伴着作者的这本书到完结,从一开始写起故事开头并写到结束,一路都是各位书友读者的陪伴到最后至小说的完结,在此感谢大家陪伴着小说的结束。这本书写到这就要告一段落了,最近思绪有点乱,不知道怎么写,决定停书一段时间,以后可能会写类似风格的文章。非常感谢各位能看到这里,如果看到这段话就点个赞吧。

我就说一个点,你咋把包子带就考场的?没人检查的吗?科举多严格,怎么可能让你把完整的包子带进去啊,连衣服都要脱光检查,何况是包子

文章很好,但是就是缺少一些人物描写,感觉太单调了,不够形象生动,作者应该多些人物描写?看了这么久我都不知道主角长得咋样。

女作者写的男频里面的书,写的比较细腻一些,浮躁少一些,种马也基本没有,女作者写的基本种马都比较少,一般都看男作者写的书,极度匮乏的时候,看一些优秀的女作者写的书,都写的比较好看,毕竟都是高评分,和一些男作者的高评分书还不一样,都写的是高度理智,这本书也非常不错,基本没有降智,写的也基本环环相扣,在番茄里面给五分,没有一点问题。

小说目前还行,就是里面的段评太多没办法入眼,不知道现在人怎么那么多三观不正的,自私自利,只能共富贵,受别人帮助,不能帮别人,觉得理所当然,不考虑社会环境,开口闭口就人家重男轻女,也不知道自己在家受了怎样的委屈都发泄在小说里了

三、作品赏析

沈青云甩掉脑海中那些杂乱的念头,对着张秀才行礼,道:“多谢夫子,青云这个名字我很喜欢。”

这么小的一个人,一副严肃的样子,让张秀才觉得好笑。

张秀才扶起他。

“准备好上课需要用的笔墨纸砚,书籍的话暂时不用买,先跟着我学识字。”

沈青云应下。

沈老头也高兴,这意味着张秀才收下狗蛋了,等回去就把束脩准备好,正式拜师学习。

离开之前,沈青云朝着张秀才再次行了礼。

沈老头赶忙学着沈青云的样子行礼,狗蛋平时看着调皮,没想到关键时刻礼数比他还周到。

看来送狗蛋读书识字是个很正确的选择。

翌日一大早,沈老头带着沈青云去镇上赶集,买束脩六礼,笔墨纸砚也不可缺。

去镇上要走半个时辰,沈青云调皮归调皮,但无法长时间走路。

不知道是不是脚磨出泡了,疼得不行。

沈老头心疼儿子,在他面前蹲下,“狗蛋,上来,爹背你。”

沈青云大囧,心智已经是个成年人,哪里干的出要人背的事。

他刚要摇头,沈老头已经按住他的肩膀,抓住他的手臂,把他背起来了。

沈青云挣扎了一下,被沈老头拍了一下屁股。

“别乱动,小心摔着。”

沈青云不敢乱动了,抱住沈老头的脖子,听着他粗重的呼吸声。

他头发白了一些,因为常年干活的原因,手上有厚厚的茧子,脸和脖子晒的黝黑发亮。

“爹。”

“啥事,狗蛋你说。”

将来他一定好好孝顺父母,沈青云暗暗发誓。

“没事,爹,我就是想叫一下你。”

“嘿嘿,你不要担心,镇上不远,很快就到了。”

镇上远比县城人少,所谓的集市就是一条街,几分钟就能走完,好在街道两边有些零散的铺子。

整个集市只有一家书铺,沈青云买了最便宜的笔墨纸砚,也花了两百多文。

难怪供一个读书人要倾家荡产,按照这个花钱速度,用不了三年,沈家连吃糠咽菜都要吃不上了。

看来他必须得想法子赚钱,不然沈家根本无法供他考功名。

束脩六礼,是指干肉条,莲子,桂圆,红豆,红枣,芹菜,干肉条和芹菜不用买,家里有腊肉,芹菜也种了些。

买好需要用的东西,沈老头不敢耽搁,带着沈青云回家。

途中,沈老头要背他,沈青云拒绝了,咬着牙往前走,表示自己还有力气。

沈老头见他真的走的动,就没有勉强。

回到家,沈老头去山上砍了竹子,给他织了个书箱,书箱并不大,正好盖住背。

次日一早,沈青云就将他的小书箱背在背上。

沈家其他人,全都站在院子里,看着他。

陈氏一脸不舍,好像他不回来了似的。

云氏站在陈氏身边,脸上带着淡淡悲伤。

五个侄女,看他的眼神各种各样,最多的还是好奇和羡慕。

农家的女娃,根本没机会识字,家里的所有资源只会给男娃。

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,这个年代,女儿并不是真正的自家人。

到了张秀才家里,张秀才已经端坐在主位。

沈青云跪下,恭恭敬敬拜了三下,敬茶,张秀才说了几句鼓励的话,这才拉他起来。

这就算是行完拜师礼了,沈青云正式成了张秀才的学生。

张家一共有六个学生,加上他,就是七个了。

他们都是附近村子里的孩子,有两个沈青云认识,是本村人。

一个叫杨学明,是村长的孙子,另一个叫李俊,是李大福的儿子,李大福和沈大关系不错,两人经常在一起干活。

李大福要比沈大幸运,本来约好要一起去做短工的,他丈母娘家突然有事,耽误了,没去成。

没想到因祸得福,逃过了一劫。

其他三个年纪看起来挺大的了,再读个一两年就可以送去当账房学徒,谋个差事。

另外一个和他同岁,叫张廷良,是张秀才本家的孙辈。

沈青云进去的时候,他们正在练习写字。

沈青云看了眼,李俊的字有点潦草,杨学明的倒是工整些,就是上面有些墨点,唯有张廷良字迹工整,纸面干净,看得出来下了苦功。

室内只有七张桌子,每张桌子前都有一张长凳,其中六桌已经有人坐着,还剩下一张空的。

应该是张秀才专门给他准备的。

沈青云第一天上课,张秀才让他写自己的名字,纸张上已经写好,他只需要照着模仿就行了。

每个学生的进度都不太一样,张秀才需要一一教导。

沈青云舍不得浪费纸张,字写的很小,繁体字并不难,有上辈子的基础,看一遍就会了。

他不打算藏拙,毕竟沈家没有多余的银钱供他读个十年八年的。

名字写好之后,沈青云往张廷良纸张上看了几眼,照着他的字写。

几乎是瞟过去,他就知道是哪个字了,但只能装不懂,需要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写。

张廷良发现他的动作,往他这边看了一眼,就看到他纸上已经写了大半了,字虽然没他写的漂亮,有些歪歪扭扭的,但都写对了。

“你以前识字?”张廷良问。

沈青云摇头,“不会。”

张廷良不说话了,六个学生中,他觉得自己最聪明,但如今,来了个沈青云。

不知道为何,他有种危机感,好像这个新来的会抢走他所有的光芒。

沈青云写的认真,并默默的背下来,就在他入神的时候,耳边传来惊讶的声音。

“你会写《千字文》?”

是张秀才!

沈青云连忙放下手中的笔,背站的挺直,不卑不亢回答道:“不会。”

“那你怎么会写?”

“我照着张同窗纸上写的。”

张秀才看过去,果然和张廷良纸上的字一样。

“知道是什么意思吗?”

“不知。”沈青云回答的理直气壮。

张秀才并不恼,反而带着隐隐地兴奋,“我教你读,我念一句,你念一句,每个字都要对上,记住了吗?”

“记住了。”

“海咸河淡,鳞潜羽翔。龙师火帝,鸟官人皇。始制文字,乃服衣裳……”

“海咸河淡,鳞潜羽翔。龙师火帝,鸟官人皇。始制文字,乃服衣裳……”

张秀才心脏怦怦跳,开口道:“刚才跟着我读的这段,会背吗?”

沈青云刚要开口说话,李俊的声音插了进来,“夫子,我们之前用了四五天才会背这段,他才读一遍,肯定不会。”

小说《农门状元路》试读结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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